2024年郴州市宜章县高中学校赴高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宜章县委、县政府同意,宜章县高中学校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9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2024年宜章县高中学校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招聘点,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91名,其中:宜章县第一中学26名、宜章县养正中学33名、宜章县第六中学3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宜章县高中学校赴高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招聘对象
面向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 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附件5)。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宜章县教育局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截至2024年3月,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2023、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属于本次招聘不得报考的情形。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正式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正式报名所报岗位须与微信平台预报名岗位一致。
(1)微信平台预报名。
①时间:2024年3月16日8:30—3月19日17:00。
②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正式报名。
报考人员先下载《2024年宜章县高中学校赴高校现场招聘报名表》(附件7),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并贴上3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须备注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后现场提交。现场正式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扫码补填报名信息。
2.现场正式报名时间及地点。招聘单位于2024年3月19日8:30-11:30,14:30-17:00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报名点(具体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进行现场报名。如现场正式报名时间及地点有变动,以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信息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4年宜章县高中学校赴高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4年宜章县高中学校赴高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附件5),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3)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相应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9〕1号、湘人社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相关政策。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19日8:30-11:30,14:30-17:00,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4.资格审查内容。请报考人员按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顺序准备一份。
(1)《2024年宜章县高中学校赴高校现场招聘报名表》纸质表(见附件7);
(2)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
(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应聘人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7)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
(8)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8);
(9)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10)专业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应聘人员未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未按时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未按时交验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计划数将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3月20日上午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3月21日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3月21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2.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面谈: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程序,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报考人员须提供在高校就读期间学术科研、获奖情况、实习和实践活动等方面的证明资料。
(2)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将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②面试对象。面谈合格人员。
③面试形式。上微型课,备课时长为20分钟/人,面试时长为8分钟/人。
④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高一现行教材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
3.考试时间与地点
面谈:于2024年3月19日8:30-11:30,14:30-17:00在湖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公告)进行。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
4.考试成绩:面谈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谈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未达8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面谈成绩当场公布,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各招聘岗位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入围签约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照评委组所有评委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的原始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原始总成绩相同,再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
高校现场面试完成后,面试成绩及排名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签约
本次招聘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本科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以上签订《服务协议》。
所有签约对象需在宜章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放弃签约资格。如有放弃签约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对象。已签约考生。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宜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招聘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宜章县教育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宜章县教育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之一)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对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可递补一次,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735-3758349(县教育局人事股)
0735-3729581(县人社局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
0735-3758451(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具体事项由宜章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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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